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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109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551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8-2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
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联合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0号),要求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充分认识公路建设依法依规用地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清理用地手续。
为贯彻落实三部委会议精神和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结合我省公路铁路项目建设实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陕国土资发〔2011〕31号)。上半年以来,我省按照要求全面启动了对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手续问题的自查自纠和清理完善工作;并对未开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手续后方可开工。经过近半年的工作,各单位集中完善了一批项目的用地手续上报和批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了三部委关于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工作有力,成效显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对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交治工明电〔2011〕2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三部委会议精神和要求,对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明传电报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于9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及电子版报厅。
联 系 人:刘强
联系电话:029-88869187  
邮    箱:liuqiang@sxsjtt.com

附件:《关于对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交治工明电〔2011〕2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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